珠海检察院调查伪造签名案进展缓慢

2026-09-08 1027

我叫马建,公民身份号码:320624196307296092,住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的科阳金属制品厂。我是涉嫌非法制造、买卖枪支的上诉人马晓强的父亲。马晓强的案件目前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,已引起两名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,我们发现珠海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的侦查人员所制作的《现场勘验检查笔录》存在严重问题:笔录上见证人的签名与其在案卷材料中的真实签名大相径庭。我们已向见证人确认,笔录上签名并非其亲笔所写。

现场勘验笔录是刑事诉讼中极其重要的证据文书,法律规定现场勘验必须有见证人到场并签字,以确保过程的客观真实。侦查卷宗中出现伪造签名,严重违反了侦查程序,动摇了笔录的合法性基础。2026年3月25日,我和辩护律师向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《侦查监督申请书》,依据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》第五百六十七条请求检察院对该伪造证据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,并提交了相关比对证据。案件由检察官孙晓红承办,她表示需要三个月时间进行审查。

至今已经过去五个月,我们仍未收到正式的调查结果,检察院也没有提供核查进展。涉及伪造证据的线索漫长地悬而未决。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监督侦查活动的职责,关于侦查中的违法线索应当及时处理。关键的侦查文书中若存在伪造签名,会直接影响我儿子案件证据的合法性,关系到案件的公正处理。五个月没有审查结果,使我心中无比焦虑。 龙8国际登录

我恳请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尽快推进对该案的侦查监督,查清《现场勘验检查笔录》中见证人签名的真伪,找出真正的签署者。如果查实存在违法情况,请依法纠正,并提供正式书面处理意见,以回复我。

签名(捺印):马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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